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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企业专利注册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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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企业专利注册的常见问题

作者:淮安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1 08:55:58

近几年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有关注册流程有很大变化,变得更加简洁更加多样化。但由于很少有人具备淮安商标注册经验,很多申请人在商标申请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标申请材料不齐全,注册申请遇到商标驳回等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处理导致商标注册中断。所以便有了一个新的平台出现“商标注册代理”专业为申请人申请商标。

可能有些人会有疑惑了,商标注册按照流程一步步也可以申请下来,为什么还要找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但事实上,商标注册分为申请前的查询,材料准备,初步审查,公告等多个过程。很容易使人走路,所以还不容易找代理机构划算。

当然了,你也不要认为找到代理机构就万事大吉了,因为你就算找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也要提前了解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做到心中有数。下面就是一些有关商标注册的重要流程步骤。

1、首先查询商标名称或商标样式,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存在。通过查询后,认为可以注册的。由申请人发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息(传真或扫描都可以)。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代理协议》。

3、双方盖章或签字(个人名义签字),文件齐全后,向贵司提醒办理费用。收到费用后,通常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商标局。最快当天报送。

4、报送后第二天即生成商标注册受理号文件。

5、大约2个月左右,可以在商标局官网上进行显示。

6、4-5个月左右,商标总局会下达《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7、大约9-12个月左右,申请的商标会在官方网站上初步审定公告。

8、公告期为三个月,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则可注册完成。(只有极少数的商标被提异议,基本可以忽略)

9、领取《商标注册证》。现阶段,商标注册证书都是在电子版,至此,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注册的流程完成。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同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权提出的无效请求,常在同一决定中进行认定。上述决定有时对全部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有时仅评述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此类案件诉至法院后,对于各无效请求人是否均应被追加为案件的当事人,审判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

此外,对于针对共有专利的无效案件,某一共有专利权人起诉时,其他共有专利权人是否应被追加进入诉讼,追加为第三人还是共同原告,实践中也未统一标准。为此,本文以起诉主体身份为分类依据,对专利确权案件多方当事人诉讼地位问题进行分析。专利权人起诉的情形在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情况下,主要有如下3种情形。一是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

此类情况多发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如认定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足以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则对于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便不再进行评述。此种情况下,对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应当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理由在于:一、因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针对同一专利权的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从被诉决定结果的角度来看,其他请求人已与该行政行为产生利害关系;二、因被诉决定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故如不追加其为第三人,其将无法得知该案的进展,也无法得知涉案专利权的权利状态。笔者并不赞同上述观点。因被诉决定并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其他请求人只是因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做法而与被诉决定产生关联。即使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该请求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无针对被诉决定实体内容发表意见的权利。进一步讲,如果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及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均对一审判决不持异议,但其他请求人对判决不服,欲提起上诉。

从形式上看,其为案件的第三人,具有上诉的权利。但实质上,一审判决的审理范围并不包含其无效理由,其也并不具备上诉的权利基础。除此之外,如果不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一旦被诉决定被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须依据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对涉案专利权进行评述并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仍须向各请求人送达,各请求人即可知晓案件的进展。故此类情况下,不应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二是专利权人为多人,无效请求人为一人的情形。此类情况多发生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共有专利权无效,部分共有专利权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对无效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专利权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原告,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专利权人当然属于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利害关系人”,故此类情况下,应将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三是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均为多人的情形。此类情形属于上述两类情形的混合,通常发生于多个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提出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仅以其中某一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而涉案专利又属于共有专利的情形。对于此类情形的处理,可以依照上述结论,即对于被诉决定未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不追加其进入诉讼;对于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

当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在此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及无效请求人均可能成为原告。此类情形与“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并无实质差别。具体而言,如专利权人起诉,则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应被追加为第三人,其余无效请求人不应进入诉讼。在此基础上,如涉案专利为共有专利,则应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无效请求人起诉的情形在宣告涉案专利权有效和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两种情形下,若无效请求人起诉,各请求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亦有不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此时对专利权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请求人为第三人,或不追加其他请求人。此种情况与“专利权人起诉”中“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类似,主张追加其他请求人或主张不追加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也与前述情形基本相同,故不再赘述。因其他请求人既不能在庭审中发表意见,又无上诉的权利,故笔者仍赞成不追加其他请求人。当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时,则与“专利权人起诉”中“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并无实质差别。

具体而言,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应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对其他无效请求人则不应追加。综上所述,专利确权案件中,是否追加当事人,应以其是否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实际利害关系为标准。通常情况下,如专利权人起诉,则应将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只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同一被诉决定虽涉及多个当事人,但如该当事人与被诉行政行为的认定依据无关,则不应将其追加进入诉讼。

商标局有没有可能在长时间不注意的情况下撤销已经申请的商标?总结了淮安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关注的六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商标。《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核准注册后,必须尽快使用,同时注意保存详细的使用证据,如: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商品包装、印刷广告等,以便在以后的维权中有正当理由。

不要随意更改商标外观,及时更改注册信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予以撤销,我们使用商标标识时,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必须保证在核准时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

我们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内容和字体。同时,如果商标的所有权。如公司名称、地址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否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公司地址变更后商标遭到异议,商标局会将回复通知邮寄给公司,因为公司没有变更地址,也无法收到通知,最终导致商标被注销,不值得损失。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督促商标权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和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使用商标的一层保护。为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商标权人应当在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中对商标资料进行连续检测。发现与本单位注册商标相似或者相同的其他商标,应当及时维权。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类别分别提出。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商标权人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更换商标。否则,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希望您能关注以上六个问题,合理合法地使用该商标。

1.淮安商标注册为什么需要那么长时间?答:商标注册是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办理,每天的商标申请量高达27000件,商标局审查均为人工审查,从提交到审查直至初审公告,总共需要9个月的时间,初审公示3个月进入注册公告期,然后排队进行注册证的打印。因此从提交商标申请至拿到商标注册证,需要1年-1.5年的时间。在此期间,知千秋会持续为您服务。

2.为什么要注册商标?答:商标作为区别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标识,是企业品牌推广和发展的重要通行证,已在消费者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企业未动,请商标先行,以防后患。

3.公司注册了,是不是就表示品牌已经认证了,就可以不用注册商标了。答:公司注册登记为在国家工商局进行备案合法经营,但要在市场上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经营、品牌的树立和打造,则需要商标申请进行品牌加持,以防公司发展呈上升趋势,却被知识产权漏洞拉后腿。

4.商标注册能保证100%吗?答:商标提交后是由国家商标总局进行人工审核,会结合商标审查标准以及商标法明文规定来决定商标是否注册通过。因此,商标的成功概率绝大部分取决于商标本身。当然,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会根据商标的近似程度进行判断和建议,大大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概率,而不是来者不拒,驳回再说。

5.提交LOGO是彩色的好,还是黑白的好?答:彩色和黑白的提交,商标局都是接受的。不过,商标要求如何注册如何使用,彩色登记的商标申请,后期使用也是不能修改更换颜色的,因此更多的建议是黑白申请,后期使用颜色可以自行修改和更换,更加灵活多变。

6.商标组合注册和分开注册,哪一种方式好?答:根据如何注册商标如何使用的原则,建议注册登记前考虑清楚后期使用商标的场景是图文分开的多,还是组合使用的多。如果不同的场景位置想要以不同的形式呈现,那么就建议分开申请。因为组合申请只能组合使用,而分开申请可以分开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更加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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