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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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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这些问题!

作者:淮安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1 08:45:38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量的快速增长,淮安商标注册的难度也与日俱增。考虑了好几天的名字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注册。我们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了解申请商标前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淮安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这些问题!

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必须注意商标标识的保密措施和相关创意,避免商标被他人注册。因为一旦商标注册,企业要想重新获得商标,无论从资金还是时间上,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和消费。企业在申请注册前,应当通过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商务谈判等方式,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使用商标标识。在委托创作和合作创作过程中,企业还应当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泄露。申请注册,一方面由于商标资源有限,提前一天注册可以增加注册成功的概率,避免盲目审理的“撞车”现象。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商标已经在使用但没有注册,会有很大的安全风险。事实上,许多经营多年的老品牌商标纠纷就是由此产生的。在确保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被他人注册后,企业需要先申请这些类别的注册,以确保商标可以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类别的注册,即类似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的注册。共有45类商标。根据企业和产品的性质,很多情况下涉及的类别并不单一。

例如,一家餐厅将涉及29类食品、30类调味品、糕点、35类广告、40类食品加工、43类餐厅、餐厅等,其优势在于品牌延伸发展受到保护。“包师傅”的商标纠纷是当时没有43个类别注册,但存在隐患。很多人往往误认为商标设计的著作权属于企业。如果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设计的商标,或者企业与设计师签订了委托合同,那么他们设计的商标的版权自然属于企业。这是个大错误。事实上,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应当在明确有效的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因此,企业必须事先与商标设计者明确标识的著作权归属。

企业注册成功并取得商标权后,仍不能掉以轻心。加强事后监督,定期检查商标公告。一旦发现其他企业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与该企业注册商标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该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侵犯。另一方面,通过商标监测,可以及时有效地获取商标续展情况和权利状况,防止因逾期未续展而撤销商标,或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转让或许可。

我们注册有限公司一般都有哪些程序呢,需要走哪些步骤呢?注册公司代理小编为你总结了五大流程,一一解释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当我们拿到商标后,下面这些事情也必须注意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犯。

1、商标成功注册后要尽快使用《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2、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

3、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变更《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4、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很多企业成功申请商标后都会为商标做监测,为的就是及时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商标权利人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扩大商标使用范围要重新注册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申请。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最近常有客户咨询些商标注册问题,我们来挑选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大家分析一下。某A想自己注册一个服装品牌,经过反复思量选择了巴黎靓装这个名称,但是又听说对品牌中的地理名称有限制,感到有些担心。请问有限制的说法是真的吗?如果是,我们具体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至少某A还有意识到商标名称的风险性,在实际情况碰到的申请人,对商标注册的一些限制条款知之甚少,甚至在很多时候,抱怨我们怀疑我们代理人的水平,转身交给其他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在此特别提醒商标申请人,如果您想在品牌名称中加入地名或其他,请仔细核实以上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法》相关规定: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是企业和产品的标识,商标的使用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最重要、最本质的途径和手段,商标有助于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不少企业为了能使自己的品牌与众不同,让消费者记住自己,而特意选择一些特别的商标申请注册。

有这种强烈的品牌意识固然是好,但我国的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一些限制条件我们必须了解清楚我司顾问建议商标取名可以按照内容健康、显著性强、寓意深刻、易认易记的原则,除了法律禁止的字眼不可取外,一定要具有显著性,这样商标更利于企业品牌宣传。一个好商标就是一个极好的广告。另外也提醒商标申请人切勿相信商标注册包过服务,前期商标代理人做好的排除近似商标的工作也只是将商标风险降至最低,却无法根除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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