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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淮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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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淮安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作者:淮安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11 08:27:45

众所周知,淮安商标注册耗时长,难度大。因此,越来越多的用户都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商标的注册,但是现如今中国商标代理市场鱼目混杂,很多消费者对于如何选择代理公司都十分的犹豫不决,如何选择呢?

一、不选择“危言耸听”的代理公司某些非正规的代理机构成天给客户打电话,称必须注册商标,否则工商局会罚你款,扣你执照等,这些都是骗人的把戏,千万别信。除了香烟和药品是强制注册外,其他类别并没要求必须注册商标。我们注册商标是为了享有商标专用权,也是为了企业长远发展和品牌塑造,但绝无工商部门因为你没注册商标而找你麻烦。然而就有一些不诚信的代理机构企图用这种方式来创造业绩,广大的中小企业可要擦亮眼睛注意了。

二、查资质,看环境看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是否正规就要看其是否有相关的商标代理资质。可以到商标局的网站上查找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记录,确认其是否完全符合条件。我司知识产权除了这些文件资质证明以外,还可以对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办公场所进行察看,一个正规的公司,一定会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对办公环境、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察看,也是判断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是否正规的一个较重要的方面。

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注册公司,也有很多人在撤除公司。到底怎样注册公司才能完全注册成功,或者是怎样才能防止让企业少走弯路,这理当不是按照规章制度就能幸免的,其中还是有很多过程是须要关注的。其中的小过程才是公司注册的关键。

 1、在抉择公司类型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个小程序,我们都知道公司的常见类型是有限义务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这些类型。有限义务公司是在最好的经济中做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一般都是在2个股东一起出资成立的,以此来认定该当承担的有限义务。 但是在普通合伙公司当中是需求对公司债务还是会承当无限连带义务,所以在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时候,还是要留心。如果是必要面对债务公司的时候,是一定支付连带义务的,就算是在公司进行转让以后,不能出示相关证明,这也还是会连带着一起了偿债务。

 2、公司注册的资本也不是说越大就是代表越好,想起在14年的时候注册资本就被定为了认缴注销制。但是企业必须要认清楚一点的是什么,认缴和不缴完全是两个观念,所以这还是不能随便就填写上百万,这个还是要留心。也是为了制止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削弱经济上面的损失。 

3、在地址上面是要进行做一个选取,地址如果是选好了,是可以偃意到很多的税收政策,也能享福到很多的福利,这其中的一笔还是很注意计划的步骤。所以,在注册公司的时候爱是要搞清楚相关要求的请求,还是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性的经济影响。 

4、在公司进行起名的过程中,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这也并不是说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就可以了。这还是要做一点早一步准备,尽量还是到工商局进行查询,看不是自己的公司名称已经被注册了,如果是注册了,也能及时做出调治。上面所讲述的注意事项在公司注册的时候,还是真的要牢记上面的4点,这也是为了能更加好开展公司注册,这才是最好的状态,也能更快速的进行公司注册完成。 

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2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商标侵权。这一规定规范,明显针对流通领域。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1项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为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也就是说,商标法第52条主文及其第1项,并没有对被禁止的主体作出进一步限定,即没有限制只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所以,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构架,如发生类似行为仍然属于商标侵权。与之对比,上述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规范的重点之一,明显针对生产领域。

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本文认为,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规定的构架,只要是未经人商标注册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中国加工承揽方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审查其产品商标是否侵犯中国商标权。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但仍然生产或继续生产,无论外国公司是否提供外国商标权证明,至少构成帮助侵权。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俗称贴牌)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在OEM合同中,中国承揽方依据外国公司订单生产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出口,不在中国销售,中国生产者的名字并不在产品上出现。对这种情况是否受中国法律管辖,即OEM是否可能侵犯中国商标权,业界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意见认为这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中国承揽方不是商标注册www.jlkusb.com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不构成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商品上使用,不属于中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业交易。所以类似涉外定牌加工的行为,不应根据中国商标法,判定侵犯中国商标权。同时,这类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对象是生产过程中的单纯产品,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有关产品到了境外目的地,才转化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将商标侵权行为仅局限于直接侵权,将商标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因此很值得探讨。实际上,中国商标法完全适用于涉外定牌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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